学校教育工会是市教育工会和学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职责是:
一、配合学校党委抓好教职工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提高教职工整体素质,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二、筹备召开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重大决策,通过学校重要规章制度,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三、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主动献计献策,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反映教职工意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四、协助学校党总支开展学年度教职工评先工作。
五、开展学校党政工团共建“教工之家”活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协调各方关系。
六、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关心教职工生活;组织教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组织教职工参加市教育系统的各项文娱、文体等活动,活跃教职工的课余生活;负责办好教职工活动室,订购阅读书籍和报刊,为困难教职工排忧解难,慰问患病的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及教职工婚丧喜庆活动。
七、落实女职工保健工作,组织女教职工“三八节”庆祝活动。
八、负责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工作,协同学校办公室开展离退休教职工的各项活动。
九、完成市教育工会和学校领导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