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六中关于做好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中组部有关精神,做好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的工作,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党支部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党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
二、请各党支部做好收缴“特殊党费”的工作,于2008年5月30日(星期五)下午4:00之前,将本支部收缴的党费及捐款名册交学校办公室。
贵阳六中党委 2008年5月28日
贵阳六中党委
200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