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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导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从而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更好地履行党员义务,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党员学习培训的有关规定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党员实际,制定《贵阳六中党员述学、考学、评学办法》。
一、目的:
指定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引导和督促党员,认真落实学校党总支制定的学习计划,主动、自觉地完成学习任务。通过《党员述学、考学、评学办法》的实施,不断促进党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的提高。
二、述学:
1、制定学习计划。党员要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学校党总支制定的年度学习计划和学习要求,拟定书面个人学习计划。学习计划应包括: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时间安排及落实学习计划的措施。
2、每年要以书面形式,对一年来的学习情况进行述学。述学内容包括:是否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认识上有什么提高,有什么心得体会;联系实际解决了什么问题等。
3、述学是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党员在年度总结中必须包含政治理论学习的内容。并在支部大会上述学。
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述职时,必须先述学,后述职。
三、评学
1、党支部对党员理论学习,负有组织、督促、检查、考学、评学的责任。
2、党支部要对党员的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完成学习任务、撰写心得体会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记录。
3、党支部要按照校党总支要求,认真组织好党员理论学习的评议工作,并对每个党员的学习情况提出书面评议意见。
四、考学:
根据党员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情况,每年将采取一定的方式对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考试、考核。
五、措施:
1、评学标准:一是通过学习,思想认识是否有提高,理论上和观点上是否有收获;二是学习讨论、心得体会、读书笔记等是否联系工作实际和个人思想实际;三是是否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
2、评学等次。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
3、党员述学、评学、考学情况纳入党员目标管理,并记入党员目标管理个人档案。
4、没有完成学习任务,述学、评学、考学不合格的党员,当年不能评选为优秀党员,也不能评为先进教职工。
贵阳六中党总支
200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