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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范在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和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一、学校各有关部门,年级组、班主任、医务室、保卫室都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可能造成学生伤害的危险,防止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学生每天到校和离校时间必须严格执行,上午 7 : 20 到校, 12 : 00 离校;下午 2 : 10 到校, 6 : 30 离校,不允许超时间在校活动,特殊情况必须事前向学校德育处和保卫室报告。上学、放学路上要注意安全。
三、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允许在班上和教学楼内、走道上及校园内追逐疯打,不许爬越学校的门窗、围墙、树木和其他建筑物。不许向窗外乱丢废弃物。
四、严禁在校内打架斗殴,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发生矛盾及 时向老师报告,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以防止事态的扩大。
五、体育活动和体育课必 须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特别是危险项目必 须在老师的督促下进行,足球运动必须在指定的足球场进行,严禁在篮排球场踢足球,课间和中午不允许进行体育活动。
六、进入实验室(包括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实验室及多媒体教室等)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规定。实验课和实验操作时必 须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特别是使用电、火、化学药品等,必须严格按照实验的操作程序进行实验,以防止对自己身体和学校实验设备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七、学生下课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上下楼梯靠右行,轻声慢步过走廊”,主教学楼中间四个班级走中间楼梯,两边楼道的两个班分别从两边楼梯上下,严禁在教学楼内打球。
八、为确保学生安全,每周一上午的升旗仪式和每天的课间操学生除按第七条执行外,在进行完升旗仪式和广播操后必须按班级依次进行退场,特别是学校田径场内的班级必须在班主任的带领下按照从外到里的顺序退场。
九、各班级如出现传染病疫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医务室和学校相关部门,做好隔离治疗和环境消毒工作。学生在校如有伤情及时到医务室处理,重伤者必须及时的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同时必须有教师的陪同,待家长到后方可交接。
十、各班级要加强饮水、饮食工作的管理与教育,保持班级饮水机的卫生及水质的卫生。学生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物。在自愿的原则下进行预防接种工作。
十一、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组织纪律,听 从老师指挥。参加学军、学农、学工等社会实践活动,应遵守社会实践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挥、不擅自行动,不进行有危险性的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出参观、看电影、演出等活动时,必 须听从老师安排,按时集合、按时离场,不擅自逗留、集会等,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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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学校各部门、年级组、班主任、医务室、保卫室必须认真检查、执行、积极配合。出现问题及时解决,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全体学生必须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