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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07-10-16 14:02:55 出处: 专题: 作者: 编辑:0851150012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贵阳六中违纪学生处罚条例

      第一条 处罚是学校教育的辅助手段,对于极少数违反纪律的学生,学校将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对错误的认识程度,分别给予( 1 )警告( 2 )严重警告( 3 )记过( 4 )记大过( 5 )留校察看( 6 )劝其退学或转学等处分

      第二条 对学生的处分,由德育处提出处分意见,经学校研究讨论决定后生效。处分结果要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在全校大会宣布或张榜公告,并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受到处分后有真正认识错误并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取得明显进步者,在受处分三个月后可申请撤销处分。申请人写出书面总结和申请,由班委会讨论写出评议,班主任签署意见,年级主任审批后交德育处申请备案,德育处审查处分学生表现后交学校研究讨论决定。处分撤销后,处分情况可不进入毕业档案。

      第四条 对旷课学生的处分

1、 上课无故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不参加学校、班级集体活动、第二课堂活动、体育锻炼课、自习课等,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两次不出课间操按旷课一节计算。

2、 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 20 节者给予警告处分,累计 30 节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奂?/SPAN> 40 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第五条 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分

1、 考试中有利用手机或呼机传递答案或查阅有储存功能的电子词典行为者,给予劝其退学或转学处分(借读生不得在我校继续就读)。

2、 考试中有夹带、偷看课本、笔记、作业等相关资料、抄袭行为者,给予劝其退学或转学处分(借读生不得在我校继续就读)。

3、 考试中参与传递答案、交换试卷、讨论、将自己答案提供给他人抄袭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 盗窃试卷、答案、评分标准者,以作弊和偷窃两项错误论,给予劝其退学或转学处分(借读生不得在我校继续就读)。

      第六条 对抽烟、喝酒学生的处分

1、 经证实,在校园内外抽烟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 不但自己抽烟,还引诱、招待他人抽烟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 已经因抽烟被处分后又发现有抽烟行为者,给予劝其退学或转学处分(借读生不得在我校继续就读)。

4、 对违反纪律喝酒的学生的处分,比照上述各条进行。

      第七条 对打架学生的处分

1、 故意挑起事端,引起打架斗殴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直至劝其退学或转学处分(借读生不得在我校继续就读)。

2、 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使事态发展,给予记过以上直至劝其退学或转学处分(借读生不得在我校继续就读)。

3、 策划或煽动他人打架、视情节轻重(未遂、造成打架、造成打群架;未造成伤害、造成伤害、造成重伤;无校外人员参加、有校外人员参加;干扰学校教学秩序、严重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等),给予记过、记大过、劝其退学或转学处分(借读生不得在我校继续就读)。

4、 动手打人,视情节轻重(打一人或多人;未动用器械或动用器械;未造成伤害或造成伤害;造成轻微伤害或造成重伤等),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直至劝其退学或转学处分。打人致伤者,必须无条件承担对方有关医疗费用。

5、 为他人提供凶器(指在斗殴中一切可以伤害人体的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6、 争吵中亮出凶器,威胁他人,给予劝其退学或转学处分(借读生不得在我校继续就读)。

7、 在校内发生矛盾,私自邀约校外人员到校参与,引发更大纠纷,给予劝其退学或转学处分(借读生不得在我校继续就读)。

8、 到校外参与打架斗殴,一律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给予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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