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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生进入学校必须穿校服。
2. 穿校服要着装标准化(男生夏装要束在裤子内,秋装内穿白衬衣并打领结(高中),不得单穿校服的衣﹑裤或裙,不得附加任何饰物。
3. 不得在校服上涂画,一经发现必须重新购买新的校服,否则不予进入校园。
4. 在有体育课的当天,在课堂内上课仍要穿校服,上体育课时穿统一的运动服,体育课下课后迅速换穿校服。
5. 凡校服不合穿或遗失时,必须及时报德育处到校服厂补做,限期解决。
6. 初次及两次不穿校服,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在纪律检查中每人次扣该班 0.2分;三次不穿校服,在全校公开批评教育;被学校公开批评教育两次,该学期不得评为三好学生;连续三天不穿校服或被学校公开批评三次而不改者,劝其转学,不得在本校就读。
7. 每天由班长负责检查,年级学生会评比,每周五下午汇总交德育处,年级主任或学校行政干部不定期随堂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