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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全校整体用水管理,做好节水工作。按时上报用水计划
2 、及时查抄家属区住户用水情况。
3 、做好水费的收缴工作。
4 、保持管道、龙头及设施完好无损。有损坏的及时维修。
5 、物资用品采购以保障教学为前提,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及学校财力,由物资需要部门编制计划及预算,交分管校领导审核,由总务主任派遣协调有关人员办理, 100元以上的物品必须由两人以上采购。金额较大的由行政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购买。
6 、凡属劳保用品,必须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不得擅自提高档次超标准或增加数量。
7 、需要物资用品数量较多的部门,需派人与采购员共同采购。
8 、所采购的物品必须先交保管员清点、验收、记帐,然后入库。
9 、采购物资用品必须开具正式发票,报帐时,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字,经有关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才能报销。
10 、物资用品采购完毕后,及时办理物资用品运费的报销手续。 |